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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的目的是什么?

来源:柱子科技

法律分析:

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;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,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;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;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

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商品流通的不断扩大,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,特别是在税收征管及财务管理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。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1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。由于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,既有填制单位印章,又有经办人签章,还有监制机关、字轨号码、代码等,具有法律证明效力。它为工商部门检查经济合同,处理合同纠纷,裁定民事诉讼,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调换、退货、修理商品,机关核发车船牌照,保险公司理赔等,提供了重要依据。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的习惯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。

2、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,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。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,正确地填制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。只有填制合法、真实的,会计核算资料才会真实可信,会计核算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,提供的会计信息才会准确、完整。

3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。一经开具,票面上便载明征税对象的名称、数量、金额,为计税基数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据;还为计算应税所得额、应税财产提供必备资料。离开了,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是不可能的,所以税务稽查往往从检查入手。

4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。具有证明作用,在一定条件下又有合同的性质。多年来的实践证明,各类违法行为,不仅与偷税骗税有关,还与社会秩序的诸多方面,如投机倒把、贪污受贿、走私贩私等案件关系甚大。这一道防线一松,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。所以,管好,不仅是税务机关自身的责任,也是整个社会的工作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,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,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。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,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,并出示票据。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,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。本法所称票据权利,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,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。本法所称票据责任,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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